關于辦理“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”流程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13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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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各有關單位:
為規(guī)范做好全市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辦理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〔2001〕第331號)和《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〔2009〕第3號),對屬于自由類的技術進出口,實行合同備案登記管理。
根據(jù)《條例》規(guī)定,技術進出口是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,或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,通過貿易、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。技術進出口的行為包括專利權轉讓、專利實施許可、技術秘密轉讓、技術服務和其他方式的技術轉移。
二、登記流程
1、網(wǎng)絡注冊
申請備案登記單位在遞交合同資料前,須先向北京國富安公司申請開通網(wǎng)絡用戶(申請電子鑰匙)。國富安公司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gfapki.com.cn/
2、在線登記
申請備案登記單位將合同有關內容錄入商務部“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系統(tǒng)”中,系統(tǒng)提交后,打印出“技術進(出)口合同申請表”和“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”。
3、報送相關材料
申請備案登記單位須向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(建鄴路148號)報送以下材料:
(1)技術進(出)口合同登記申請書;
(2)技術進(出)口合同申請表(注明:需負責人簽字)和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
(3)合同副本(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譯本)
(4)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復印件(外文文件需附中文譯文)
(5)如涉及提成的進口合同,須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提成費計算依據(jù)。
(6)項目批復文件(主管部門立項批復或董事會決議或總經理辦公會決議)及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證明。
注:所有材料需加蓋報送單位公章
4、核準登記
市商務局對申請材料和合同在線登記內容進行核對(3個工作日)。
5、頒發(fā)登記證書
市商務局對申請單位合同登記的內容核對無誤,頒發(fā)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登記證》和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》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合同備案登記期限
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在合同生效后60天內辦理合同登記手續(xù)。支付方式為提成的合同,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在首次提成基準金額形成后60天內,履行合同登記手續(xù),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準金額形成后,辦理合同變更手續(xù)。
2、合同備案審核期限
市商務局在收到上述材料起3個工作日內,對合同登記的內容進行核對,核對無誤后,向經營者頒發(fā)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登記證書》和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》。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規(guī)定要求或登記記錄與合同內容不一致的,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在收到申請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技術進出口經營者補正、修改,并在收到補正的申請文件或修改的登記記錄起3個工作日內,對合同登記內容進行再次核對,核對無誤后頒發(fā)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登記證》和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》。
3、登記證和數(shù)據(jù)表的領取
市商務局在收到登記材料后向報送者發(fā)放“材料送達收條”,經營者憑收條領取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登記證》和《技術進(出)口合同數(shù)據(jù)表》。
二○一一年五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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